一、大學「個人申請」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於4月17至27日舉行,請考生依各學系規定時間及方式參加甄試。
二、個案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「勿」到校面試/筆試:
(一)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個案
(二)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
(三)確診病例
考生有上述(一)、(二)、(三)情形者,不可外出,請於甄試3日前,將申請表(請下載填寫)及相關文件傳真至本校教務處(傳真:02-29387495),並請來電告知(02-29387892、29387893),經本校核准後通知始得適用應變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