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107年9月17日系務會議修訂/ 民國108年5月20日系務會議修訂/民國109年3月16日系務會議修訂/民國110年3月05日課程委員會會議修訂/民國111年2月25日課程委員會議修訂/民國112年3月3日課程委員會議修訂/民國113年2月26日課程委員會修訂
※為使擴大輔系政策得以永續經營,保障學生多元學習權益,自113學年度起,核准修讀開設專班的擴大輔系(日文系、韓文系、英文系、外交系、法律系及會計系)的學生,回歸使用者付費的原則,恢復為須繳交學分費。
※為使先前已核准修讀擴大輔系生的信賴獲得保護,在112學年度以前已具有輔系身分(即目前已是輔系生)的學生,仍維持免繳學分費。
※加退選階段結束後,選課人數15人以下(含15人)的課程將停開,讓停開課程裡的同學於加簽暨退課階段可以去加簽其他課程。
加簽暨退課階段(9/18~9/25)後,選課人數不滿20人的課程將停開,請同學要自行隨時觀察選課情形並留意系上官網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