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度「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事務獎助金」開放申請
一、本獎助金係配合國合處經費實施,赴中國、香港、澳門等地恕無法補助。有意申請110年度獎助金者(總獎金6萬元整),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12日前備妥以下文件送至外語學院:
1. 參與國際事務獎助金申請表;
2. 邀請函或出席活動之證明文件;
3. 擬發表之論文摘要,非學術會議需提出活動計畫說明;
4. 已向校內外提出經費申請之說明或補助結果通知函影本(無則免繳);
5.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,如論文全文、相關著作或參與證明影本等。
二、本年度獎助金補助對象限於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返國之在學學生。
三、每人每年限申請乙案,本院學生依本辦法申請前,應向校內外相關單位申請補助。本院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。獲獎名單訂於110年10月底前以Email方式通知受獎人,並公佈於本院網頁。
四、獲獎人須繳交出國事實之證明及出國報告電子檔乙份(參閱109年成果報告書)
五、申請表件請於上班時間(8:30~12:00、13:30~17:00)親送或電郵或紙本郵寄(註明申請110年度參與國際事務獎助金,以郵戳為憑)至道藩樓3樓311室外語學院辦公室。
六、申請附件:
1. 申請表(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....../1BWRo....../view)
2. 獎助金施行辦法 (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....../1OF3vKrUEYEuCXCKL....../view)
七、聯絡人:外語學院 林先生 #62743